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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发布
基本信息
名称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发布
年度2021
级别市级自治区
内容
    详细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科技兴蒙”行动,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我区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 

《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重点项目重点资助“科技兴蒙”行动中的重点领域,评审专家评审标准需考虑基金项目研究内容与“科技兴蒙”行动以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的关联性等。


   

依据办法,人才类基金项目结合自治区科研人才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了对申请人申报门槛的限制,首先是年龄限制由原来的杰青培育要求申报人为40岁以下、博士基金要求35岁以下,调整为杰青45岁以下、青年40岁以下,与国家对应同类型人才项目年龄保持一致。在项目类基金项目上结合自治区资助额度的实际情况,将重大项目改为重点项目,同时明确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的最高年龄界限为60周岁。取消了主任基金项目,新设置了分析测试专项和应急研究专项,以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据了解,《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资助类型、申请与评审、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诚信与监督、附则等。修订前《管理办法》共9章50条,修订后共8章49条,共计修订4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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