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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基本信息
名称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度2023
级别市级地市级
内容
    详细内容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引进集聚重点产业

领域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包府办发〔202378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高等、高职院校: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引进集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515

 

(此件公开发布)


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引进集聚重点

产业领域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的

实施办法(试行)

 

为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更好引才聚才、提升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强化重振包头雄风、回到历史最高水平的人才和产业支撑,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以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引进人才,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适用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777号),聚稀土之都”“绿色硅都建设和陆上风电装备、先进金属材料、碳纤维和高分子材料、新能源重卡及配套、氢能储能5个重点战新产业发展及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领域年产值达到1亿元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建投资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企业以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二、引才范围

(一)企业按照引才条件自主引进的人才。

(二)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企业赴外引进的人才。

(三)各级事业单位符合人才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工作流程

(一)前期对接。分别于每年3月和9月,由市人社局对接企业开展岗位征集工作,一般为企业从事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品研发、流程优化等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经事业编制企业用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岗位计划。

(二)确定编制。市委编办根据事业编制企业用年度引才用编计划,报经市委编委研究同意,将编制核定到人事编制所在单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接)。市人社局根据企业引才情况及时办理人事列编手续。

(三)明确岗位。市人社局组织用人企业通过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等流程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服务期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时起计算。引进人才确定后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企业安排到岗工作,劳动合同要明确到企业工作期间人员管理、工资待遇等相关权利义务,同时与编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四)期满选岗。事业编制企业用基本服务期限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设定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协商一致留在企业,编制部门可提前收回所占事业编制,终止三方协议。服务期满可选择事业单位或留在企业工作,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编制部门收回所占事业编制;选择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人社局组织定岗事业单位根据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与引进人才采取双选方式确定最终工作单位,同级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四、人员管理

(一)考核管理。在企业工作期间,保留引进人才事业编制,人事档案由编制所在单位保管,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由企业和编制所在单位共同负责。服务期内由企业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注重培养使用,鼓励支持创新创造。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晋升或降低职位,但不得调离、借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作出不再留用的决定:

1.引进人才违反企业有关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2.引进人才不服从企业岗位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务期的;

3.引进人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的;

4.其他影响继续使用的情形。

对企业不再留用的人员,由企业将相关情况报编制所在单位依法终止三方补充协议,编制部门收回所占编制。

(二)待遇发放。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薪酬由用人企业发放,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用人企业标准由企业缴纳。

(三)岗位保障。服务期内,引进人才所在企业注销工商注册或关闭破产的,由编制所在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根据其所从事专业领域调整到有接收意向的企业工作,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四)期满待遇。服务期满,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并予以资助,同时为用人企业增设一定比例推荐名额;选择事业单位工作的,在企业的服务年限计入工龄,工作业绩可作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监督实施

事业编制企业用方式引进集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紧缺急需人才必须确保专编专用,由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部门负责考核监督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事业编制企业用专编专用的企业在3年内不再下达岗位计划,并取消引进人才事业编制。

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与《包头市重点产业博士硕士引进行动计划》不同时享受。《包头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集聚紧缺急需人才实施办法》(包府办发〔202213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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