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中共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研究部署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市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全面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研究部署了2021年全市科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 会议指出,《实施办法》《追究办法》的印发,是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全面领导,明确和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局党组切实履行好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二级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党的建设及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党支部组织好对《实施办法》《追究办法》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一要落实“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舆情应对措施,加强对网络主阵地管理、各类业务微信群的监督管理。二要强化“极端重要”的思想认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提升对个人朋友圈、微信群内信息的鉴别能力,不随意转发、评论相关信息。三要坚持“坚守阵地”的底线思维,加大意识形态宣传力度。全市科技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感、提高警觉性,决不能在意识形态工作上失职、出问题。四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好,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强起来。不断加强对全市科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失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